根据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》(粤教助[2023]2号)的文件精神和《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数字商务学院认真贯彻文件精神,严格遵守认定程序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按要求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、年级学生监督小组和班级民主评议小组,现予以公。



公示时间:2024年9月19日至22日。
如对此公示有疑问或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。
办公地点:博学楼B409。
联系人:王乐老师。
联系电话:15914353787。
来源/学院资助中心
初审/王乐
复审/莫桂遇
终审/萧早荣